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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社会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 河南省人才交流协会 来源: 发布时间:2022/8/30 15:58:26

各会员单位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6号)、《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人社〔2019〕21号)文件精神,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创新人才评价机制,激发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我会拟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请各单位根据需求积极参加,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以科学分类为基础,加快形成导向明确、精准科学、规范有序、竞争择优的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人才评价机制,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

(二)工作目标。贯彻省委、省政府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要求,以职业属性和岗位要求为基础,根据不同职业、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人才特点和职责,健全人才分类评价体系、调整完善人才评价标准、提高人才评价的科学性和公正性、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环境,持续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为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省会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三)工作保障。一是成立项目工作组,具体负责评价工作开展。二是制定出评价的工作流程及各个具体项目的评价工作方案;三是健全完善专家库和考评员队伍;四是加强对各项评价工作质量监督;五是为合作方或考生提供相关技术和咨询服务等支持。

二、主要内容

(一)评价项目概况

1.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职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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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项能力证书的考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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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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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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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考需提交的材料与要求

(1)《河南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审核备案表》(纸质,一式两份,贴2寸白底证件照片),见附件1;专项能力项目提交《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申报备案表》,见附件4。

(2)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A4纸,一份)。

(3)个人健康承诺书一份,见附件2。

(4)电子版证件照一张(要求近6个月内,白底免冠彩色,与报名备案表粘贴同一底板,照片清晰,不小于20KB,不大于40KB,格式为*.jpg),以“姓名+下划线+身份证号命名”,如:张三_433029198105150431,。

(5)报考初级工和中级工的,请在身份证复印件下方空白处手写:本人累计从事XXX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X年以上(注意本人签名)。

(6)报考高级工的,请在身份证复印件下方空白处手写:本人累计从事XXX职业或相关职业X年以上(注意本人签名),并提供中级工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技师的,请在身份证复印件下方空白处手写:本人累计从事XXX职业或相关职业X年以上。(签名)并提供高级工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集体报名填写“考生导入模板”(附件3)(切记不要修改表格的格式,交电子版),文件命名XXX单位XX专业,个人报名可现场填报。

6.认定方式

(1)理论知识考核: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为依据,采取闭卷机考方式,考核职业道德、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等内容。

(2)技能操作考核: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为依据,采取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

(3)综合评审考核: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为依据,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

(4)理论知识考核、技能操作考核和综合评审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均达60分(含60分)以上者为合格。

(5)专项能力项目的中医康复理疗、中医小儿推拿、中医经络按摩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采取操作技能考核,电商直播和网络直播营销采取问卷调查和操作技能结合方式考核,实行百分制,60分(含)以上为合格。

7.证书核发。申报者参加统一认定考核,所有考核项目均合格者颁发相应级别的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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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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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样本)

 

8.相关事宜

(1)报名阶段,考生务必认真核对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防止因填报不准确,造成后续不能参加考试或者证书信息错误。

(2)材料递交方式:纸质材料交至河南省人才交流协会考务中心,电子材料发送至99042353@qq.com

(3)证书信息查询: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登录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http://jndj.osta.org.cn/,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登录河南省技能人才评价网http://ha.nvq.net.cn/

(二)评价流程

1.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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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流程(与技能等级评价流程类似)

(三)合作规范与机制

1.推介合作。为推进各项目评价工作的开展,动员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及在校生参加评价,协会的单位会员及个人会员均可参与协会评价项目的宣传推介工作,统一按照协会制定的程序规范推介社会团体及个人参加各个项目的考评项目。

2.基地合作。依据《河南省人才交流协会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暂行)》,符合条件的会员单位,可向协会申请成为评价项目的培训基地或考核基地。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18537183662  莫老师 13803866211

邮  箱:hnrcjlxh@163.com

附件:

1、河南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审核备案表.doc         河南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审核备案表(样表).doc

2、个人健康承诺书.docx

3、考生报名汇总表(导入模版).xls

4、河南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申报备案表.doc        河南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申报备案表(样表).doc

  

河南省人才交流协会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