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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共建卫生健康行业人才培养基地的通知
发布: 河南省人才交流协会 来源: 发布时间:2022/6/28 11:20:19

各会员单位、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十四五”人才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规划的通》(豫政〔2021〕62号),《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豫人社〔2022〕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和康养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豫政〔2021〕64号的文件精神,加强卫生健康行业人才培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形成一批高质量培训项目,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河南护工”人力资源品牌建设。经研究,我会拟开展共建卫生健康行业人才培养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密围绕“健康中原”行动和“河南护工”人力资源品牌建设的奋斗目标,坚决贯彻“人才强省”建设理念,聚焦大健康,围绕“一老一小一青壮”重点做好养老、护工、保育、家政、社区服务等产业,通过基地开展医疗护理员、健康管理师、健康照护师、养老护理员、公共营养师、保育师、育婴师、家庭教育指导师、心理咨询师、收纳师、家庭医生等职业技能人才培养项目,发挥基地的带动和引领作用,深化基地与企业开展技能人才培训合作,探索适应我省卫生健康行业技能人才培养新模式,积累技能人才培养经验,为推动我省规模化、品牌化培训技能人才奠定基础。

二、基地概况

(一)组织机构

主办:河南省人才交流协会

承办:河南省人才交流协会卫生健康人才专业委员会

协办:合作单位

(二)合作单位

会员单位,职业院校,医疗机构,培训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相关机构。自愿参与。

(三)基地数量

原则上每个地级市各建一个基地,后期根据市场需要可做调整。

(四)基地职能

1.负责基地的基础建设工作(场地、实操设备,多媒体教室等);

2.组织开展卫生健康行业相关技能人才培养和评价;

3.开展基地师资的继续教育工作;

4.做好本地区人才需求和企业需求调研活动,加强基地间的相互学习交流;

5.推荐相关专家和人才入库,筹建本地区卫生健康行业技能人才库;

6.指导学员参加各类卫生健康相关职业技能大赛;

7.做好本地区人才服务平台建设与推广,指导卫生健康行业技能人才就业;

8.做好与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医疗机构、医养机构、民政部门、养老机构等协调沟通工作;

9.做好当地政府、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专项培训的购买服务业务对接工作;

10.做好协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国家职业培训法律法规,熟悉国家职业教育方针和就业创业政策,积极推行“技能强国”政策和“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热心承担各类人才或企业服务任务。

(二)具有专业培养能力、培训质量高、师资力量强、培训条件优等优势。

(三)具有能满足所设专业教学需要的素质较高、结构合理,并能熟练运用现代教学设备和教学手段、专兼职相结合的教职工队伍。

(四)具有满足技能人才培训需要的场地、实训教室、实训设备和必要的工具、材料等,材料和工具能满足实训的需要,学员的实操培训和考核在基地内完成。

(五)建立完善的师资培养机制。有科学合理的师资培养规划和实施方案,重视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有满足培训需要的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六)具有专业的管理团队,内部管理规范,社会信誉良好,不夸大宣传和随意承诺,不乱收费,项目服务费用按协会相关规定执行。

(七)具有人才培养和人力资源服务经验,有相对稳定的转移就业信息和渠道,年培训能力应不低于300人。

四、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

(一)申报程序

拟共建单位7 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份,报送至河南省人才交流协会(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祥盛街8号福晟国际2号楼1405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hnrcjlxh@163.com

二)申报材料

1.协会人才培养基地共建项目申报书(附件1);

2.申报单位资质证明;

3.申报单位场地使用证明(含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合同,消防安全证明,场地照片等);

4.基地管理人员、培训老师、考核员等相关人员证件资料(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资格证/职称证复印件);

5.开展相关培训的设备清单及照片(计算机、护理床等);

五、评审流程
  项目评审工作包括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签订协议、公示、批准建立、挂牌等流程,具体如下:
  (一)专家评
  1.专家组审阅申报材料;
  2.专家组在审阅申报材料基础上对各申报单位进行打分并排序;
  3.根据排序拟定推荐实地考察单位名单。

(二)实地考察
  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实地考察名单,考察重点:

1.场地设备情况、单位重视支持情况、经费保障情况

2.培训基地建设情况和成果产出规划。
  (三)社会公示
  入选名单在河南省人才交流协会官方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有异议的,作进一步核实,如属实则取消其评选资格。
  (四)批准建立
  公示无异议的单位,由河南省人才交流协会批准确定为河南省人才交流协会**地区卫生健康行业人才培基地并向社会公布。

六、激励措施和考核办法

(一)激励措施

协会授予河南省人才交流协会**地区卫生健康行业人才培基地”荣誉称号和铭牌,并在实施人才培养项目上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

(二)考核办法

培训基地实施动态管理,所有培训基地由河南省人才交流协会不定期进行考核评估,主要考核技能人才培养项目实施情况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要求各基地每年培训技能人才不低于300名。复评不合格者,取消基地称号,收回铭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宵    139385360630371-56262220

        黄峰    18537183662,莫最勤  13803866211

        雷强    18037162013,田建岷  13607663602

        张婷    15139497171,袁坤峰  17538708000

        张博    18539258875,王若镔  16696616669

        程伟    15639932333,杨春丽  13937162225

 箱:hnrcjlxh@163.com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详盛街8号福晟国际14层1405室。

 

附件1:附件1:人才培养基地共建项目申报书.docx



河南省人才交流协会

2022年6月28日